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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栋建设召开股改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国栋建设召开股改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四川国栋建设(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
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发布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 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26日14:30时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22日,6月23日,6月26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盾路52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6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截止于2006年6月15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与表决;不能亲自现场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新闻媒体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公司

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股票已自2006年6月16日起停牌,将停牌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

  二、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为《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方案详见2006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方案需要进行类别表决。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形式,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的股东,如相关股东会议决议获得通过,仍需按表决结果执行。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黄水镇板桥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610206

  3、登记时间:2006年6月21日、2006年6月22日、2006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4、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8-85805811 传真:028-85871518

  (3)联系人:王效明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国栋建设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通过交易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06年6月22日、6月23日、6月26日9:30—11:30、13:00—15:00。

  2、股东应在网络投票期间尽早投票。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暨《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1 、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6月1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 、征集时间:2006年6月16日—6月23日。

  3 、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 、征集程序和步骤:请详见 2006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特此公告。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9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号: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国栋建设 公告编号:2006-015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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