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出资应评估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 05:32 中国证券报 | |||||||||
今后以知识产权资产作价出资成立公司,以及国企改制、上市、并购、投资等涉及知识产权的都应该进行资产评估。 财政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还规定,国企、行政单位和国有事业单位拍卖、转让、置换等涉及知识产权的也应该进行资产评估。
知识产权评估应该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执行评估业务可以聘请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协助工作。(周明 尚晓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