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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G天鹅 股票代码: 000687公告编号: 2006—015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6月16日下 午2:30

  2.召开地点:保定市新市区盛兴西路136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东兴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333,5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25%。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322,579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2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关于为控股股东———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本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33,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22,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宝银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提案的提出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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