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安与东方达成和解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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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田露 深宝安今日发布公告表示,就公司对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11007.5万元的贷款担保事宜,公司近日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
深宝安提示道,截至2004年末,公司曾为深信泰丰公司合计11307.5万元的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已代偿了300万元,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于2005年中期获得了剩余的相关债权。目前,根据深宝安与东方达成的协议,深宝安 将分四次向东方资产偿还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的资金,而东方也将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深宝安资产的强制措施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