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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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421证券简称:国药科技 公告编号:2006-15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 大会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共有股东或股东代表 4人出席本次大会,其中非流通股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0,9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2 %,无流通股股东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闫作利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周雪华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90,9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2、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90,9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0股;弃权股0股。 以上第一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潘玲、乐瑞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国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的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