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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发新股不影响港集资中心地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05:42 中国证券报

  港证监会报告称

  内地发新股不影响港集资中心地位

  本报记者 李宇 报道

  香港证监会昨日发表最新研究报告称,香港在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过程中,可作为一个平台来加快改革进程,并为两地缔造双赢局面。

  该会强调,内地推行股权分置改革并逐步恢复集资活动,虽令人担心内地企业在港的集资平台作用会受到影响,但这些忧虑低估了香港所发挥的全部作用。香港不仅是内地的集资平台,也可让内地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开阔国际视野。只要香港能够不断增强竞争优势,就能维持其作为中国企业主要集资中心的地位。内地企业近期继续采用的“A+H”模式进行首次公开招股便可证明这点。

  研究还指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计划(QDII)的实施,将让合资格的机构投资者有机会采纳国际市场的标准和作业方式,并鼓励他们将这些标准带返内地,这将促进中国市场日趋成熟及国际化。该会认为,QDII将为香港带来不少机会及新的资金,但香港要不断创新并推出更多、更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各类投资者的不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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