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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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股票简称:G隆平股票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06-1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根据本公司章程,会议通知、相关议案及表决票由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于2006年6月9日提交公司全体董事、监事。2006年6月13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11位董事的表决票,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以11票同意,一致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长元人造板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协议》和《股权处置协议》的议案。 2005年3月9日,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湖南投资将已收购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所持有的湖南长元人造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元公司)的28181.25万股股权中的50%,即140,906,250股以每股0.556元价格转让给公司(该事项详情见公司于2005年3月11日在三大证券报上刊登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公告》)。随后本公司与湖南投资按照对等的比例,着手进行长元公司的改制、搬迁以及长元公司所处新河三角洲地区的房地产开发。但在此过程中,长沙市政府决定对新河三角洲地区进行整体规划和开发,并决定由长沙新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洲公司)承担新河三角洲的开发工作。为了更好的支持长沙市新河三角洲的统一开发,服从长沙市整体城市规划建设的大局,本公司与湖南投资一道,分别与长城公司、三角洲公司签订《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协议》和《股权处置协议》,将有关长元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三角洲公司。同时,三角洲公司在退还本公司和湖南投资前期全部投资款项的基础上,将给予补偿,该两个协议生效后,本公司和湖南投资关于长元公司股权转让有关的协议全部解除。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