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紧急编制金融创新专项方案
□本报记者 岳敬飞 丁昌
昨日下午5点半,某银行天津分行行长走出天津市政府会议室。已届不惑之年的他,正在为中国经济增长第三极的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
此前3个半小时,近50位天津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天津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的组织下,召开了一场关于“滨海新区金融改革与创新”的内部会议。这次内部会议的目的在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下简称“国务院‘20号文’”]精神,广泛收集专业意见,加紧编制滨海新区金融创新专项方案,在征求意见并修订后,尽快上报国务院批复实施。
据一位与会人士介绍,会上大家关注的焦点之一是金融企业和金融市场方面的改革,如何按照国务院“20号文”的意见,在滨海新区先试先行。达成的共识中,有一点可以肯定:滨海新区将组建一家金融控股公司,尝试进行综合性金融业务的经营。
国务院“20号文”指出,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滨海新区先试先行;对滨海新区的内资企业,予以提高计税工资标准的优惠,对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予以加速折旧的优惠。这对在滨海新区组建金融控股公司,都是重大利好。
目前,注册地在滨海新区的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泰达控股”),初步具备了成为金融控股公司的条件。2001年12月,泰达控股在原天津开发区总公司,泰达集团、建设集团三大国有企业集团基础上,统筹组合成立,目前已控股3家上市公司,并控股或参股了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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