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诉讼前置程序时机成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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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05:4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以及学术界的专家们日前表示,取消证券欺诈诉讼中的行政前置程序时机已经成熟。有关人士透露,高法正就新版《证券法》起草一部“证券民事侵权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有可能取消上述前置程序。
在日前举行的“证券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研讨会上,中央财经大学郭锋教授表示,前置程序取消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他的观点得到了与会人士的认可。 专家还在会上透露,“投资者保护基金条例”已几易其稿,但最终方案尚未确定。目前有关部门正在酝酿起草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法事宜,估计需要三年时间才能起草完成。 据《中国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