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安蓓 海明威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国家有关部门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起草完成首部《能源法》草案并提交最高立法机关审议。
这是国家能源办首次较全面介绍制订《能源法》的设想、规划和有关细节。
这位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已经提上立法日程的《能源法》将弥补国家能源法规体系中基本法缺位的问题,使能源战略的实施和国家能源经济安全在国家强制力的基础上得到保障。
据介绍,起草中的《能源法》将鼓励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加强国际能源合作,健全能源储备体系和能源应急体系,加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和能效提高,确保能源供给安全。
国家能源办负责人说,能源产业和消费结构的优化调整直接影响国家优化经济结构目标的实现,需要制定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能源综合发展政策来实现。
《能源法》还将就推进能源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政府行为;确定能源市场准入及竞争规则,优化投资结构;完善能源安全生产制度,提高能源安全生产水平;推动能源技术创新与革命等方面作出规定。
我国现有的能源法律体系,主要包括《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和今年起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四部单行法,以及相配套的一系列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能源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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