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新纤国有股权转让终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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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田露 G新纤今日披露,在公司股改之前,控股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曾签署协议,向福建升汇投资集团转让所持公司16.21%的国有法人股,转让总价款为2.55亿元。但目前公司股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升汇集团按股权转让协议所需付的资金却未按时足额到位。为此,控股股东决定终止该次国有股权转让事宜。
根据当时的持股变动报告书,升汇投资集团已间接控制了国内一家上市公司,及托管了另一家上市公司的部分股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