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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博弈 制度永远最重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02:02 中国证券报

  出现DB政策这样一个公共决策的博弈过程和博弈结果使人们不能不认为,在企业年金政策方面这是政府贴现率不断走高的一个表现,其误导作用的后果将是严重的,其产生的不利影响将是多重的,比如,资本市场很可能从此将丧失一次重要的获取长期性资金的机会;企业年金制度从此将走向了另一条道路并很可能像美国和英国那样建立一个国家担保公司,国家背上一个永久的财政包袱

  据美国ICI研究所2006年2月9日披露的数据和2005年度报告统计,截止到2005年,全世界共同基金资产总规模为17.28万亿美元,美国占55%即近10万亿美元。而1974年在颁布《雇员退休收入安全法案》时只有358亿美元,30年时间增长了300多倍。美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的历史说明,制度是重要的,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结果;规则是重要的,只要规则变了,游戏结果就要随之发生变化;还说明,制定制度和规则的政府更是非常重要的,政策制定反了游戏结果就反了,规则制定错了社会长期利益就违背了。

  美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首先得益于企业年金的蓬勃发展;而企业年金的发展主要体现在DC型信托制的迅速膨胀;而推动DC型信托制企业年金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立法主要是1974年的《雇员退休收入安全法案》(ERISA)。

  那么ERISA是怎么规定的呢?

  美国ERISA的强制性规定

  美国1974年颁布的ERISA对企业年金的信托形式做了严格的强制性规定。第29章《劳工》第403条第1103款《建立信托》第a节《以信托形式持有的计划资产与受托人的权利》明确规定:“除了b节规定的《例外》以外,计划的所有资产都需以信托形式由一个或多个受托人持有。受托人的任命如同本章第1102(a)所规定的,既可以信托工具的形式也可以计划工具的形式,还可以任命个人,如果他接受任命的话。受托人享有排他性的垄断权利来经营和管理计划的资产”。

  美国资本市场之所以有今天,美国员工之所以养老资产充足(截止到2004年,美国5400万个家庭中9200万人持有共同基金,60岁员工的平均退休账户余额为17万元),1974年颁布的ERISA确立的信托制度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没有1974年这个法案,就没有美国今天的养老金市场。

  美国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安全法案》说明,立法导向是重要的,立法内容是重要的。

  立法中的两个问题

  我国改革进行到这个深水区的子系统攻坚战时,制定的政策之所以出现许多问题和受到质疑,是由许多原因造成的。归纳起来,导致出现较高贴现率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政出多门,局部利益至上,中央权威下降。政府的产出与投入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比改革初期好多了———这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交流和博弈。但目前最大的问题来自于政府内部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和交流的缺乏,来自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博弈。在这“第二轮”的“政出多门”窘局中,由于政策内容和立法内容逐渐专门化和技术化,国务院立法部门很难亲自操刀,部门之争难以仲裁,从而造成了中央权威逐渐下降的事实:跨部际的协调出现真空,跨部际的部门缺位,这使人们想起当年的体改委在这方面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

  发达国家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一般是通过听证会制度予以解决。由于没有这样一个制度和较强的专业技术原因,就只能以部门草稿为主,或听之任之,或替而代之,缺乏第三方公允和独立的判断与仲裁。部门为自己立法等于是自己为自己开药方,其贴现率必然要高于国务院的角度,高于全社会的贴现率。

  急功近利,短期行为。部门为自己立法,有利有弊,利在于部门立法更贴近于实际,更了解情况;但同时,由于企业和机构的贴现率必定高于社会贴现率,这也会影响到政策制定的部门人员,于是部门贴现率就一般偏向于走高而不是走低。而问题在于,部门立法一旦出现不断走高的贴现率就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因为它代表的国家立法,将造成严重的后果和社会危害:人们思想产生混乱,对预期产生误导,对未来失去信心。设想一个被医生宣判不治之症的病人,在余命不多时作出的任何决定都可能使其贴现率非常之高,甚至可以基本不计任何成本不考虑任何后果。于是,市场主体急功近利的心态,短期利益的行为等等就表现在各个方面;当前一个典型的表现是“圈现钱”的心态充斥市场和企业之中。

  由此可见,只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才能站得高看得远,制定的政策才能比较接近于社会贴现率,不产生社会误导;否则,它反过来对企业又会带来更高贴现率的短期行为,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DB政策具有一定的误导作用

  DB制度将产生诸多负面效应。对社会贴现率能产生什么影响是评估一项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标准,虽然还没有一套量化的分析方法。出现DB政策这样一个公共决策的博弈过程和博弈结果使人们不能不认为,在企业年金政策方面这是政府贴现率不断走高的一个表现,其误导作用的后果将是严重的,其产生的不利影响将是多重的,比如,市场主体“圈现钱”的心态再次泛起,对投资信心产生不良影响;短期内可能一时满足了某一部分市场需求,但长期内将扭曲资源配置;资本市场很可能从此将丧失一次重要的获取长期性资金的机会;企业年金制度从此将走向了另一条道路并很可能像美国和英国那样建立一个国家担保公司,国家背上一个永久的财政包袱,等等。

  自毁长城与政策无序。法律制度的本质是由一定历史阶段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虽然她不能超越历史条件的局限性,以此作为制度滞后性的一个借口;但也不能对某些被历史和实践无数次证明已经是落后的事物完全听其自然,甚至予以庇护,而应发挥政府的主导型作用,确立正确的制度导向。尽管我们无力也无意去改变什么法系,但也不应没有一个明确的制度目标,甚至更不应出现“自毁长城”的政策无序状态。

  防止出现另一个制度陷阱。在建立包括企业年金的“大社保”制度框架过程中如何走出一条适合国情的正确道路,将始终是应该注意的问题。

  我们研究DB的劣势和DC的优势,这仅是一个开始。我们刚刚建立起企业年金制度,在漫长的征途中,还会存在许多其它制度陷阱。就目前我们的任务来讲,还应防止出现某种混合型企业年金制度,因为从本质上讲,这些混合制也属DB型,长期内也是一个制度陷阱,它将导致产生与DB几乎完全一样的问题,在英美也是国家担保公司的对象,是国家的一个财政包袱。在企业年金真正在市场开始运作的时候,有关监管部门对这种变通的DB制应保持警惕。

  保险机构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前途。从国外的发展历程来看,保险机构在企业年金的初期阶段确实曾是DB的主要经办人,这是一个事实;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在劳动力流动性和回报率的双重压力下,保险机构的市场份额不断下滑;保险机构的功能从一站式经办,逐渐过渡到以提供年金产品为主,这个“二阶段”过程在英美发达国家也是一个事实,此其一。

  对我国保险机构来说,短期内在市场上它无疑是最具有实力和吸引力的一个市场主体,但长期看,老龄化、独生子女政策,市场的无序,企业生命周期等都将使DB政策最终可能成为保险机构的财务包袱,即使生命表不断调整,但其滞后性是固有的,所以,市场份额的减少对保险机构来说也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发达国家的经历所证明的一个规律,此其二;

  其三,利用大数法则提供养老金市场的年金产品是保险机构的天职,所以,退休资产市场的永恒主题;即使在目前,随着政府债券发行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也不是不可能的,因为接续DC型制度的主体只能是保险机构(指购买年金产品);况且,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个人账户资金不管计发办法如何调整,都难以满足退休余命不断增长的现实需要,当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账户资金走向金融市场选购年金产品是一个迟早要出现的发展大趋势。这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未雨绸缪,金融创新,一些发达国家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

  几个深层思考的问题

  信托制的扩张性势不可挡。200多年的历史尤其是20世纪以来的历史证明,普通法传统中的信托概念在大陆法传统国家中一直是程度不同地采取扩张的态势,大陆法系传统国家从未中断过继受来自普通法系的信托因素。大陆法系国家采取DC型信托制企业年金是个大趋势,势不可挡。

  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托养老金制度所应有的价值和功能。尽管普通法系的信托概念在大陆法系国家的运用效果不一,但一些拉美国家成功的案例说明,在企业年金和福利制度中我国应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托在普通法系中所应有的价值,扩大信托用途的范围,实现信托的全部功能,以造福子孙后代。

  我们面临着严重的挑战。信托不仅是一个制度,也是一种观念。信托观念的扩张向大陆法传统的我国提出了挑战。在我们这样一个没有信托制度背景和信托文化传统的国度里继受信托制度,在我们这样一个既没有企业年金又没有什么养老金信托可言的国度里建立一个DC型信托制养老金制度,我们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同时也是一次机遇;大陆法传统的道路依赖和对信托制度的陌生很可能导致我们的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走上另一条道路。

  法律体系与经济体系的协同。我国私法体系和经济体系都在飞速地不断完善过程之中。法律制度与经济制度的建立应协同考虑,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而不应各自为战,这是政策制订者和立法者的共同任务。加入WTO市场开放以后,我们这个大陆法系传统国家将不可避免地面对来自普通法的制度规则、经营理念和文化观念的冲击;价值判断和目标选择要求我们需将法律体系与经济体系的建设共同考虑进来,以适应和参与国际经济的竞争。

  通过信托制企业年金建立起信托文化和信托精神。我们缺乏的不仅是一个信托制企业年金制度,更是信托精神;我们当前建立的不仅是一个DC型信托制企业年金,也是通过它建立一个信托文化;没有信托精神就不能建立起一个有效的财产制度和资本市场,就很难建立一个造福子孙后代的福利制度。否则,即使一时建立了一个DC型信托制度,那么,它也会流于形式、变味、虚假、直至夭折。

  美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首先得益于企业年金的蓬勃发展;而企业年金的发展主要体现在DC型信托制的迅速膨胀。美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的历史说明,制度是重要的,有什么样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结果;规则是重要的,只要规则变了,游戏结果就要随之发生变化制定制度和规则的政府更是非常重要的,政策制定反了游戏结果就翻了,规则制定错了就社会长期利益就违背了

  信托不仅是一个制度,也是一种观念。信托观念的扩张向大陆法传统的我国提出了挑战。在我们这样一个没有信托制度背景和信托文化传统的国度里继受信托制度,在我们这样一个既没有企业年金又没有什么养老金信托可言的国度里建立一个DC型信托制养老金制度,我们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同时也是一次机遇;大陆法传统的道路依赖和对信托制度的陌生很可能导致我们的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走上另一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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