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四川美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02:02 中国证券报

  本报实习记者 林喆

  四川美丰(000731)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商务部《关于同意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相应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同意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24,566,570股权,转让给新宏远创投资有限公司;同意股权转受让方于2005年8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比例小于25%)。

  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宏远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四川美丰非流通股24,566,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股份性质为非国有股;美丰集团仍持有公司19,140,850股,占总股本的7.79%,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