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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06年5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会议于2006年6月12日上午10:00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张家林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2 人,代表股份108,7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79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根据证监公司字[2006]38号通知精神,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同时对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08,750,000股。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08,750,000股,0 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申请人民币10,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及额度为9,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北京金运大厦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

  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1,510.49万元,负债总额64,365.61万元,净资产43,393.99万元。

  本议案有表决权的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08,750,000股。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08,750,000股,0 股反对, 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北京市天沐律师事务所律师昌孝润先生到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G大恒编号:临2006- 18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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