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ST海龙 编号:2006-016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6月9日在兰州兰炭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银光先生召集,由于任银光先生因公外出,指定公司董事、总经理何世荣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董事任银光先生委托董事何世荣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翁雪鹤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宋华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30日签署了双方合资合作框架协议,在此基础上双方经过多轮协商和洽谈达成了由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受让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58%的股权和部分资产及相应债务的产权转让意向,转让工作正在履行相应程序。

  鉴于上述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为了促进海龙科技生产经营,提高绩效,为产权转让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拟在产权转让期间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委托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惠互利的原则,拟定了《委托经营合同》。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7票赞成一致通过了在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产权转让期间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委托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议案和《委托经营合同》。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ST海龙 编号:2006-017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签署产权转让意向书有关事项的公告

  接公司控股股东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9日在兰州签署了《产权转让意向书》。该意向书约定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58%的股权(11600万股)和现由公司租赁使用的935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直接服务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部分辅业资产等总价款约55780万元的产权以承债方式转让给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用公司的资金及其他负债由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承继。

  双方还在意向书中约定本次转让完成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将履行归还占用公司资金的义务,并于2006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

  特此公告。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ST海龙编号:2006-018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6月12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银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出席会议董事7人,独立董事翁雪鹤先生和独立董事田中禾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宋华女士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李华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陈立勤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2、为了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同意公司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借款4000万元人民币。双方以合同约定借款的具体事宜。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2日

  附:李华臣先生简历

  李华臣,男,汉族,研究生学历,1963年5月11日出生,历任抚顺新抚钢财务部科长、副部长、抚顺新抚钢总会计师、抚顺市政府资金办副主任,现任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516证券简称:*ST海龙 编号:2006—019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

股票*ST海龙已连续三天达跌幅限制,并于2006年6月12日发布公告,由于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在公告中将跌幅限制误写为涨幅限制,特此更正,并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