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电子有眼 有人性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 00:52 中国证券报

  文/赵志疆

  先讲一个我本人的亲身经历。几年前的一天,我和朋友逛街的时候买了两串油炸羊肉串。朋友吃得快,吃完后随手就将竹签丢在了路边,几乎就在竹签落地的同时,一位大妈快步赶上揪住了朋友,“罚款5元!”交完罚款后,旁边一人说道,“大妈也不容易,都跟了你们俩老半天了。”乱丢东西理应处罚,但是大妈这个“跟了老半天”却让人心里委实不痛
快。

  大妈这种做法放在今天有一个比较时髦的名称———暗中执法。虽然都是执法,但由于身处“暗中”而使得执法本身改变了味道。执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一致,处罚绝不是执法的唯一目的和最终目标,而是实现执法效果的辅助手段。因此,执法所具有的功能不仅仅是制裁,同时还要有警示和教育的作用。而暗中执法“以罚代管”甚至是只“罚”不“管”,将执法变成了赤裸裸地“执罚”,不得不让人怀疑其动机和目的究竟何在?

  据说2005年,北京的各类交通违章罚款总额已达到十亿元,平均每辆北京牌照的汽车400元,在这数额巨大的违章记录中,大多数都是通过安装在城市道路上的交通“电子眼”记录下来,并通过非现场执法实现的。其中最令人瞩目的是“杜宝良百次违章”事件,由此引发了社会各界激烈的讨论。

  如果杜宝良遇到的是一位民警而不是“电子眼”,结局又将会是如何呢?可以想象,发现违章之后,民警首先会及时制止,然后是批评教育、开具罚单。有了这样一种经历,相信任何一个司机都不至于在同一地点反复违章达105次之多。不难看出,电子眼作为“电子警察”,虽然具备了罚款的职能,但并不能及时履行警示、教育之责,因此即使不能说它是不称职的,起码也是不完全称职的。

  要想使电子眼真正发挥作用,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是,能否让电子眼像民警一样亮明了身份执勤,而不再是遮遮掩掩地躲在暗处执法?亮明电子眼的身份,不仅可以使电子眼具备了警示、教育的功能,而且满足了公众基本的知情权;更重要的是,公众通过这一举措可以真切地看到,电子眼所要履行的职责和民警一样依然是维护交通秩序,而不仅仅是为了罚款。

  至于一些人提出的个人隐私问题,我本人是这样理解的:既然是在公共场所活动,自然难免会被人看见,连茫茫人海之中无处不在的人眼都不害怕,难道还会害怕区区几个“电子眼”?因此我认为,他们的担心并不在于自己的行动是否被电子眼看见,而是电子眼在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看,以及看到之后又会如何?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个人在街上行走,不小心被路上的石头绊了一跤,而这双眼睛从此以后就时刻注视着那块石头,默不作声地等着看人摔跤。那么,这双眼睛岂止是令人“害怕”,简直是令人生厌。说到底,公众的害怕还是在于担心得不到警示导致自己做出错误的举动,而虽然有人看到了自己的错误举动却并未及时制止,以至于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次次重复错误而不自知。

  设置电子眼的初衷是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共秩序,因此对电子眼感到害怕的应该是不法分子而非普通市民,当越来越多的普通市民也纷纷对电子眼望而生畏的时候,起码可以说明电子眼在使用过程当中出现了问题。在人性化执法已成为一种共识的时候,我们也许应当考虑,电子眼是否也能够做得更加人性化?电子眼虽然只是简单的机械,但其背后却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执法者,如果是以冷冰冰的机械为理由摒弃人文关怀的内核的话,难免会令人怀疑,电子眼的目光究竟放在了什么地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