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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盐化A股网下累计投标和股票配售发行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05:42 中国证券报

  重要提示

  1、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 1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下配售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7,00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配售数量为1,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数量为5,600万股。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的发行价格区间为:下限为6.38元/股,上限为7.30元/股,区间包括上限和下限。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11.99倍至13.72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7.47倍至8.5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存在影响其做出独立投资决策的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配售对象以及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6、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06年6月8日(T-3日)9:00~17:00,配售对象的报价时间以传真文件收到的时间为准;网下申购时间仅为一天,晚于上述时间到达的传真视为无效。

  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全额缴付申购款,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2006年6月8日(T-3日)17:00前划出申购资金,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2006年6月9日(T-2日)12:00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8、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9、本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下配售。有关网上发行的具体规定,将于2006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公告”),请投资者留意。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网下配售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2006年6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1、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云南盐化:指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主承销商:指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指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配售:指本次发行中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1,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指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5,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询价对象:指符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文)和《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询价对象;

  配售对象:上述“询价对象”中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但信托投资公司仅限于其自营业务)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加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申购;

  有效申购: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含上、下限)、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T日/网上申购日:指本次发行中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的日期;

  元: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7,000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配售数量为1,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以资金申购方式定价发行数量为5,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价格区间及相应的市盈率区间;在价格区间内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结果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4、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对象

  符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文)和《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询价对象,其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但信托投资公司仅限于其自营业务)均为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对象,均可参加本次网下申购。但是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存在影响其做出独立投资决策的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配售对象以及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除外。

  5、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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