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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方案设定最后期限 老赖黑名单将逐月公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02:11 金融投资报

  本报讯 记者从有关人士处获悉,为确保实现年内完成清欠任务的目标,监管部门已经要求有清欠任务的公司要力争在今年9月30日前拿出解决方案。对到期没有拿出方案的公司,证监会将追究其责任。此外,从本月起的每月第一天,有关单位还将在媒体上逐月披露上市公司清欠的最新进展和清欠名单,“老赖”公司将无处隐身。

  据了解,目前证监会正在和各方通力合作,采取组合拳措施督促各上市公司清欠解
保。根据证监会确定的年底前清欠工作三阶段安排,存在1000万元以下的资金占用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清偿;占款多、不好解决的,要在9月30日前上报方案;对于9月30日还没有方案或方案不可行的公司,证监会将启动立案稽查程序,清欠工作将进入追究责任阶段。据悉,证监会已和各地政府、银监会、保监会、公安及司法部门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对国有控股公司和民营控股区别对待,用不同手段尽快解决清欠。为遏制“前清后欠”问题的产生,建立长效机制,上市公司今年底完成清欠工作之后,还要逐步考虑使用长远手段,利用资本市场新的金融工具逐步完成体制转换。(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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