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股改和民事赔偿相结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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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06:12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北京报道 东方电子昨日进入股改程序后,有律师建议,非常希望东方电子股权分置改革能和解决证券民事赔偿结合起来。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认为,从东方电子公司目前状态看,现
2005年2月,东方电子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诉讼时效到期,约有7000人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据参与该案的律师估计,此案的涉讼金额高达5-6亿元,这使得此案无论在原告人数上,还是起诉金额上,都成为了业界公认的我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大案。进入2006年,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交流和沟通,虽然没有达成协议,但是双方都表达了愿意和解的意向。目前原被告双方正等待青岛中院的开庭通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