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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股改和民事赔偿相结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06:12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北京报道

  东方电子昨日进入股改程序后,有律师建议,非常希望东方电子股权分置改革能和解决证券民事赔偿结合起来。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认为,从东方电子公司目前状态看,现
在进行股改是可行的。在东方电子股改中一举解决证券民事赔偿问题,如同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款项的问题一样,可以使得东方电子公司在今后的发展中能够轻装上阵。他希望有关证券监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东方电子股改与民事赔偿的解决上特事特办。

  2005年2月,

东方电子虚假陈述
证券
民事赔偿案诉讼时效到期,约有7000人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据参与该案的律师估计,此案的涉讼金额高达5-6亿元,这使得此案无论在原告人数上,还是起诉金额上,都成为了业界公认的我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大案。进入2006年,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交流和沟通,虽然没有达成协议,但是双方都表达了愿意和解的意向。目前原被告双方正等待青岛中院的开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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