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发布管理办法 证券市场律师收费即将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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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01:21 新京报 | |||||||||
五部委联手发布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本报讯 (记者 赵侠) 近日,国家发改委、司法部等五部委联合召开全国完善律师收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就完善律师收费制度的有关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这意味着,证券市场的律师收费将走向规范。
今年4月份,发改委、司法部还曾联合发布《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在提供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等五类法律服务中,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外,《办法》还明确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证券民事赔偿等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军认为,风险代理就是以律师工作的结果作为收费依据,目前确实在证券诉讼的法律服务中大量存在,由于律师行业的激烈竞争,才给风险代理提供了生存空间。《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规范证券市场的律师收费,对投资者而言也起到了保护作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