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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风华大股东还钱却需上市公司先掏腰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06:11 中国证券报

G风华大股东还钱却需上市公司先掏腰包

  本报实习记者 林喆

  G风华(资讯 行情 论坛)(000636)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风华集团以厂房、土地等资产抵偿部分占用资金的议案》。不过,让人无奈的是,大股东还债却要以上市公司先掏腰包为前提。

  截至2006年3月31日,控股股东广东风华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为35089.59万元。本次提出的第一期偿债方案是以所属的厂房、土地资产抵偿5100万元占用资金,具体资产包括:风华集团全资子公司肇庆市电子元件三厂所拥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值合计为335.20万元;风华集团控股子公司肇庆市正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厂房、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值合计为1182.56万元;风华集团所属的风华电子工业城2号生产大楼,评估值为6082.34万元。由于2号楼已由风华集团抵押给银行,经与银行协商,银行同意在获得2500万元还贷后解除该房产的抵押,风华集团同意以评估值将2号楼作价为6082.34万元,由公司向银行支付2500万元解除质押,再以中间差额3582.34万元用于抵偿债务。

  上述各项资产评估值共计7600.10万元,双方同意以评估值为作价依据,扣除需先支付用于解除银行质押2500万元,共计拟抵偿占用资金为5100万元,最终确定数以待报请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的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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