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试点将扩至中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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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06:11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尚晓阳 实习记者 费杨生 财政部税收司副司长王建凡日前透露,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于今年8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新法内容将有五大看点,包括统一税率和扣除标准、实行法人所得税、调整税收优惠等。
在3日举行的“中国税收高层论坛”上王建凡透露,合并后的企业所得税法主要内容有:实行法人所得税,而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法是按独立核算企业界定纳税人的。新法将统一企业所得税税率,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不同所有制企业都实行统一税率。统一税前扣除标准,比如企业研发费用在销售总收入中的比例、企业捐赠等。对于在中国开展业务但未注册的外资企业,新法也将明确其纳税义务。此外,新法将进一步调整税收优惠,由直接优惠转向间接优惠,由区域优惠为主转为产业优惠为主,使税收政策体现产业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孙瑞标透露,新企业所得税法年底前有望进行三审,最快于明年两会通过,2008年1月开始实施。 王建凡还说,增值税转型试点范围将由东北三省扩大到中部地区,在全国推开的时间也不遥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