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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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02:21 金融投资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2006年6月17日前(含当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公司股票于下一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