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未触发追加对价安排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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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股票简称:法拉电子 股票代码:600563 编号:临2006-019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未触发追加对价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6年4月28日实施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方案中参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送股方案实施后,将安排一次追加对价: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含首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除外)的总加权平均价(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二十个交易日总成交金额/总成交股数)为基准价,若基准价低于8.02元/股时,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以送股方式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安排追加对价,每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可获付0.4股(共计3,750,000股股份,相当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每10股流通股股份获付0.5股)。 截至2006年6月2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已满二十个交易日(即2006年4月28日至2006年6月2日共计二十个交易日,其中5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停牌一天),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总加权平均价为10.14元/股,高于8.02元/股,没有触发追加对价的条件,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无需执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追加对价安排。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