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险QDII低调出海 购汇主要用于投资中行H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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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马斌 权威人士透露,除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股份”)以及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外,还有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等四家保险机构同时获准购汇境外投资,此次购汇投资主要用于投资中行H股。
消息人士则透露,本次六家保险机构累计境外投资额度大约为6亿美元。其中,国寿股份和平安因为此前尚且有部分自有外汇资金剩余,所以上述两家公司此次出海资金并不全是换汇所来。消息人士还透露,除人民币购汇外,平安保险还同时获准了进行一部分掉期业务。 对于所谓至今尚未有保险公司获QDII试点资格、以及近期部分保险公司购汇境外投资属于特批行为的说法,该人士称,尽管有关办法尚且在修改制订中,但是目前有关保险机构以人民币购汇境外投资行为已经进入正常轨道,而不存在所谓特批程序。 该人士进一步表示,本次六家保险机构的境外投资行为与此前中国人寿和平安获外管局特批投资建行H股,完全不是同一概念:其一,此次是人民币购汇境外投资;其二,彼时,被市场称作“QDII开闸”的央行“五号公告”也尚未发布。 他表示,保险公司以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国内外都是典型的机构投资者,此次保险机构以人民币购汇境外投资是在央行“五号公告”发布之后进行,并且获得了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因此是典型的QDII投资行为。 权威人士透露,尽管中国保监会尚未出台具体的保险机构QDII的办法,但是由该会曾于2004年8月颁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其中已经对保险机构自有外汇资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工具、比例以及托管等风险控制措施有详细的规定,因此在新办法尚未出台以前,保险机构以人民币购汇境外投资,其投资范围、工具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仍然按照《暂行办法》操作。 该人士称,新的办法将对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行为以及人民币购汇境外投资行为一起纳入,而新办法将主要在原先的《暂行办法》基础上做修改和补充。 消息人士则透露,新办法计划于今年的8、9月份正式发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