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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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988 公司简称:东方宝龙 编号:临2006-22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5月 7 日以书面通知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22 次会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22 次会议于2006年5月31日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对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王如义不再担任总经理及选聘总经理的议案》 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同意王如义从2006年5月8日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 在王如义不再担任总经理后,董事会根据公司目前情况,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选聘总经理。 从王如义不再担任总经理起至董事会召开当日止由董事长王治邦代行总经理职务。 自本公告之日起,由董事长王治邦兼任总经理职务,任期至选聘新总经理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王如义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和董事长王治邦工作安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对于该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在确定总经理人选前,由董事长王治邦兼任总经理,董事长王治邦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上述候选人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王治邦简介资料已在公司2005年年报中发表。 广州市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3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