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股股东股权转让完成过户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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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06—02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股股东股权转让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本公司国家股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完成过户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0日将其所持本公司4,883.383万股(占总股本的20.99%)国家股及其衍生所有权益转让给上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策”)。本公司第五大股东———乐山资信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6日将其所持本公司100万股国有法人股全部协议转让给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伦集团”)。 上述股权转让情况详见刊登于2005年4月23日、2006年4月29日、2006年5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临时公告2005—007号、2006-017号及2006-018号。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已分别于2006年5月29日、5月30日办理完毕。 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23,266万股,其中,华伦集团合并持有6,960万股,占总股本的29.9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华策持有4,883.383万股,占总股本的20.99%,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上述股份性质属社会法人股。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乐山市资信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六月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