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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规范保荐人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 05:13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尽职调查保护投资者利益

  (记者李龙俊)为了规范和指导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证监会今日发布了《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准则》共十一章七十七条,主要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业企业的基本特征制定。《准则》要求保荐人对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高管人员、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与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九个方面进行全面尽职调查。

  《准则》要求,保荐人应当在参照该准则基础上,根据发行人的行业、业务、融资类型不同,在不影响尽职调查质量前提下调整、补充、完善尽职调查以上相关内容。

  为确保保荐人的工作质量,《准则》要求保荐人尽职调查时,应当考虑其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专业独立性,并确保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相关人员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该准则是对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不论该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涉及发行条件或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保荐人均应当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

  据悉,证监会还将出台保荐人信用评级体系,对每名保荐人的保荐项目加以记录和评定。在新股发行及再融资将重新启动,新股发行注册制有望实施的前提下,保荐人面临市场化选择和淘汰是早晚的事情。

  该《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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