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股权分置时代投资者利益受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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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 02:55 新闻晨报 | |||||||||
□苗夏丽 针对后股权分置时代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上市公司融资、购并及相关法律等问题,昨天上海市律师协会就上述问题召开法律服务研讨会。各律师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表现出特别的关注。
国浩律师事务所钱大治律师提到,后股权分置时期是同股同权的时代,流通股、非流通股股东的价值取向趋于一致,公司管理层在增加股东价值上的压力加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了一定的保证。 而律协证券与期货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宋一欣律师则表现出一种担忧,他表示,尽管股改进入尾声,后股权分置时期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上市公司股改对价是解决了,但是股改承诺是远期兑付,今年6、7月开始进入承诺兑现期,上市公司能否兑现当初的承诺直接影响到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另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可能还会在股改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融资融券、上市公司并购治理、金融创新等过程中遭到侵害。 国浩律师事务所杜晓堂博士就后股权分置时期的并购格局发表了看法。他认为随着要约收购、协议收购以及二级市场收购的规则发生改变,上市公司的并购格局将发生显著变化;外资在中国的收购特别是敌意收购也将会越来越多,上市公司需要借鉴国际经验采取相应的反收购策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