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 每10股定向转增2.431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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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05:39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周渝 成都报道 鹏博士(600804)今日公布股改方案,以现有流通股股份71,956,800股为基数,以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17,491,680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431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承诺:对表示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同意股改方案的募集法人股股东,在鹏博士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前,有权按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鹏博士每股净资产作价将所持鹏博士股权出售给多媒体公司,然后由多媒体公司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 若上述法人股东不同意按照以上价格将所持鹏博士股权出售,且在规定的非流通股禁售期(12个月)满日止向公司要求偿付其在股改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则多媒体公司将向该部分非流通股东偿付其在股改中的对价转增股份,并视多媒体公司代该部分非流通股东做出了对价安排,因此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东在办理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多媒体公司同意。 多媒体公司特别承诺,将把其取得的“北京市内保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及奥运场馆监控”项目无偿转让给鹏博士,以提升鹏博士盈利能力,改善经营状况。据公司介绍,2006年5月,多媒体公司已经与该项目合作方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协议,将合作主体变更为鹏博士,将于鹏博士股改实施日起生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