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创新原董事兼总经理陆晓明因受贿获刑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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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 01:39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熊润频 科大创新(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兼总经理陆晓明因在公司“委托理财”业务中收受价值人民币220万元的贿赂,近日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2年8月,时任科大创新董事、总经理的陆晓明为弥补公司上市期间产生的亏空,与上海华工赛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卞某商定委托理财事宜。2002年10月至2003年2月间,在陆晓明与卞某等人操作下,科大创新将两笔总计5000万元资金经由深圳德诚安公司转至上海华工赛百科技公司用于委托理财。此后,陆晓明收受了卞某送的价值22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和港币。2003年10月,陆晓明为追回委托理财的5000万元资金,退回了220万元贿金。 法院审理认为,陆晓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于案发前将所收受的贿赂全部退还,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