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融资融券有望8月启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草案)》正在业内征求意见

  本报讯“为了进一步调试系统,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时间比原计划晚一些,预计在8月份正式启动。”一家正积极准备融资融券业务方案的创新试点券商有关人士透露,目前正在业内征求意见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对有关业务资格、账户体系等均作了明确规定。

  《管理办法(草案)》明确,证券公司申请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具备7个条件:一是经营证券经纪业务三年以上;二是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三是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四是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已制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且三分之一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已上线运行;五是财务状况健康,最近三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六是技术系统符合规定,且已完成交易、清算、账户管理和风险监控的大集中,对历史遗留不规范账户已设定标识并另库存放、集中监控;七是已制定切实可行的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具备经营融资融券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技术系统、资金和证券。

  业内人士表示,在试点阶段,申请经营融资融券业务的

证券公司应当是具备上述条件的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那么,哪些券商会进入第一批试点?一家创新试点券商的有关人士说,现在最关键的是要看流程是否通畅,技术系统是否完备以及风险控制是否有效等。现在几家准备充分的券商都在积极争取资格。

  《细则》规定,融资融券的担保品主要包括现金、上证所挂牌交易基金和债券、股票等三类。其中,对于股票担保品还列出了一系列限制性条件,包括上市交易满三个月;流通股本不低于2亿股,流通市值不低于10亿元;采样期间日均换手率不低于3%,日均波动率不超过3%,波动幅度不超过60%;持有1000股以上股东人数超过5000人;前50名流通股股东合计持股占流通股比例不超过60%;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票未受特别处理(非ST股)等。

  对于融资融券的保证金比例,《细则》规定,融资买入ETF和国债的初始保证金率为125%,维持保证金率为115%;融券卖出ETF的初始保证金率为125%,维持保证金率为115%;融资买入其他证券的初始保证金率为150%,维持保证金率为125%。

  (曙光)

  (观宇/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