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规范风险券商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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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股民保证金金额以及股票余额得到有效保障 本报讯为配合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防范其信息系统风险,昨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进入风险处置程序证券公司信息系统交接技术指引》,要求所有券商遵照执行。 该指引明确,凡券商进入风险处置程序,其托管程序将明确分为准备期、交接期和
指引明确要求,进入风险处置的证券公司在托管期间,各方必须顾全大局,按照统一部署,做好信息系统的风险防范工作。托管机构应在托管组下设置托管技术组,由技术组负责制定信息技术的托管方案,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对发生的风险事项及时研究处理。 由于相关信息系统内记录的是所有开户股民保证金金额以及股票余额的资料,在整个托管过程中最容易出现问题,因此在对信息系统的交接上进行明确的要求,有利于对托管券商问题的尽早查明,也有利于维护股民的利益。 (韩平) (观宇/编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