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开谴责金荔科技等三家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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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09:22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上海证券交易所因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和2006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对相关公司和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未在2006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和2006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和6.1条等有关规定。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长刘作超、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长邱忠保、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徐伟、沈伟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行为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3.1.4条、3.1.5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声明与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2条和第16.3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长刘作超、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长邱忠保、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和董事徐伟、沈伟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惩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分别抄报湖南省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申: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王莎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