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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期货中介市场谁将主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01:29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朱茵 李中秋 上海报道

  近日,在有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参与和结算方式征求意见过程中,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的意见难以统一,双方都在为未来争取更多的领地。期货公司希望能把握先天优势,而券商则认为自己才是未来市场中介的主流。

  券商两手准备

  由于草案中对全面结算会员的相关规定明显倾向于期货公司。为此,券商在参与金融期货前也做好了两手准备。“两手准备吧,最好券商能获得直接参与成为全面结算会员的资格,而不是将经纪业务交给期货公司做,我们也在积极向监管层申请,但是如果未来确定中介业务是期货公司主导的话,也只能购买股权了。”目前,一家券商作战略规划的人士表示。

  上海一家券商表示,“因为将来具体会采取何种方式成为会员还没有确定。所以股东的意见是,谋定而后动,现在不急于投资期货公司”。因此,该券商寻找目标期货公司合作的脚步已放缓。这家券商表示,如果券商能够直接获得牌照,就不一定花代价去购买期货公司了,目前他们认为政策放宽的可能性还是很大。

  “我们草签了框架协议,下一步关于具体的收购价格,还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南京一家规范类券商表示,“已经准备购进省内一家期货公司的股权,未雨绸缪为未来的金融期货衍生品做准备。万一以后如果没有直接参与经纪业务资格,也可以做好这方面的战略准备”。

  光大

证券则表示,收购期货公司是公司三年规划目标,公司也一直在寻找合适的收购对象,今年已经找到一家期货公司,目前在尽职调查阶段。据统计,在16家创新试点券商中,目前已经有多家券商持有期货公司的股权或关联,其中包括:中信、海通、广发、国元、长江、国都、平安等。此外,已有47家期货公司有券商股东背景。

  参股比例或有松动

  一些没有收购或参股期货公司行动的券商认为,未来的金融期货和券商的客户相关性更大。所以,不可能将市场范围仅仅限定在期货公司而不给券商。从培育市场的角度看,只有参与者更多,才更活跃,只有拓宽投资者进入的渠道才对新产品的发展有利。

  券商收购或参股期货公司时都希望能绝对控股。但

证监会去年10月发布的《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股东资格及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期货公司股东持股不能超过50%。此外,最新的金融期货交易所(筹)征求意见稿规定,如要成为全结算会员,期货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须在2亿元以上,这样算来,券商收购的成本并不会低。“以前控股一家期货公司的成本1500万元,今后得1个多亿元。成本不低,但如果话语权低,就不合算了。”一家券商表示。

  参与金融期货交易所筹备的一期货公司老总透露,在日前讨论中还提到30%或40%的券商参股上限。“原来的股权是“一股独大”,人事任命、大资金运作均由一个股东说了算。这很容易出现大股东侵害其他投资者权益、或挪用保证金等情况。因此,股权分散对投资者和期货公司股东都有好处,”他表示,“但这并不被大多数券商所理解,所以股权比例的限定可能也会有所松动”。

  期货公司普遍乐观

  与券商的意见不一,期货公司普遍表达了乐观的预期。南华期货总经理罗旭峰表示,如果能够成为全结算会员,对期货公司的发展有利。但期货公司还需要通过自身的努力达到规定的资本金要求。按照草案的分类,这将会给中国期货行业创造出路。

  罗旭峰认为,监管部门作出这样的设计,是参照了国际成熟市场的一些作法,最终应该朝这些方向发展。与先前半遮半掩的期证合作相比,如果推出IB制度,将从法律上为券商的经纪业务介绍模式提供保障,券商可以大胆的做这些业务。IB制度是指券商担任期货公司的介绍经纪人或期货交易辅助人,期货交易辅助业务包括招揽客户、代理期货商接受客户开户,接受客户的委托单并交付期货商执行等。

  中国期货业协会首任会长,中期集团董事长田源则表示,所有期货公司都有成为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的天然权利。田源说,期货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是很强的。虽然多数期货公司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左右,但是从期货市场运行的规律来看,重要的是保证金机制和每日清算制度。期货市场的风险并不是有多少资本金就可以扛得住的,而期货公司有非常丰富的控制风险的经验,正是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所迫切需要的。

  事实上,对于能否成为全结算会员,券商仍在极力争取。对期货主导的征求意见草案已有各种不同意见,一位筹备组成员透露,“目前正在忙于和各方沟通,等调研结束后,他们的意见会反馈到证监会,最终的管理办法、参与模式都将由监管层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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