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东股权转让公告(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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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599 证券简称:浏阳花炮 编号:临2006-009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股东股权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责任。 一、股份转让概述 2006年5月11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浏阳市财政局(出让方)与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的35678320国有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32%)转让给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6元,转让股份35678320股,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77065171.2元。本次转让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并豁免或履行要约收购业务。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将不再持有浏阳花炮股份,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浏阳花炮股份将达到72678320股,占总股本的57.69%,股份性质为法人股,为浏阳花炮第一大股东。 2006年1月25日浏阳市财政局持有的1000万国有股经司法过户给了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需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股权转让的无异议函正在办理中。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没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股权转让协议》。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减少)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浏阳花炮 公司股票代码:6005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00六年五月十一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转让,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如不能获得相关主管部的批准,则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无效,本次持股变动无效。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本报告所载明得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指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减少)报告书 浏阳花炮:指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方:指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 受让方:指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指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国家股东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与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转让。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 法人代表:熊清溪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不从事生产经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持有浏阳花炮股份35,678,320股,占浏阳花炮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8.32%,股份性质为国家股,为浏阳花炮第二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浏阳花炮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2000年10月26日,浏阳市花炮精品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炮精品园)与浏阳花炮签订借款协议,由浏阳花炮借款100万元给花炮精品园,期限为一年,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按季结算,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为此项借款提供担保。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花炮精品园尚未归还此项借款的本息。 三、本次股份转让情况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与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拟以人民币77,065,171.20元,每股人民币2.16元的价格向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浏阳花炮28.32%的股权,共计35,678,320股。 (二)《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时间为协议签署日。本次股份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没有补充协议,但是受让方在协议中声明并保证“受让方在持有该股份期间不得变更浏阳花炮的注册地和纳税地、变更浏阳花炮名称和主营业务;如受让方再行转让其股份,亦应在转让合同中作出与本条规定相同的限制。” 本次转让需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四、本次股份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后,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将不再持有浏阳花炮股份。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浏阳花炮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四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有关规定对本次持股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备查文件 1、本报告书所提及的《股份转让协议》 2、本持股报告书和《股份转让协议》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增持)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浏阳花炮 公司股票代码:6005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永福路79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永福路79号 联系电话:020-87728877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00六年五月十一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涉及国家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转让,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如不能获得相关主管部的批准,则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无效,本次持股变动无效。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本报告所载明得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指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增加)报告书 浏阳花炮:指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指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出让方:指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 本次股份转让:指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国家股东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与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转让。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伟平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永福路79号 工商注册登记证号:4401012038096 设立日期:2002年7月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投资 经营期限:自2002年7月9日起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106739728032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永福路79号 公司股东:赵伟平 电话:020-87728877 赵卫成 电话:020-87728877 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关联股东基本情况 关联股东情况介绍: 自然人赵伟平,男,现年44岁,先后在江西省奉新县东风垦殖厂、江西省宜春地区技工学校任英文教师、江西省土畜产进出口公司、广州市攀达国际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出资1.48亿元,占总股本的92.5%。 自然人赵卫成,男,现年35岁,毕业于广州外国语言学院,先后在广州市攀达贸易公司任副总经理、中国海洋航空公司广州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市伟良烟花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市攀达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兼副总经理。出资1,200万元,占总股本的7.5%。 赵卫成是赵伟平的弟弟,属关联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1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浏阳花炮股份37,000,000股,占浏阳花炮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9.37%,股份性质为法人股,为浏阳花炮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股份转让情况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与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湖南省浏阳市财政局拟以人民币77,065,171.20元,每股人民币2.16元的价格向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浏阳花炮28.32%的股权,共计35,678,320股。 (二)《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时间为协议签署日。本次股份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没有补充协议,但是受让方在协议中声明并保证“受让方在持有该股份期间不得变更浏阳花炮的注册地和纳税地、变更浏阳花炮名称和主营业务;如受让方再行转让其股份,亦应在转让合同中作出与本条规定相同的限制。” 本次股份转让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四、本次股份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后,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浏阳花炮股份72,678,320股,占浏阳花炮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7.67%,股份性质为法人股,为浏阳花炮第一大股东。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关联方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浏阳花炮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四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有关规定对本次持股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备查文件 1、本报告书所提及的《股份转让协议》 2、本持股报告书和《股份转让协议》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广州攀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