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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地价绝招以房价定地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03:01 金融投资报

  近几年,各地房价一路飞涨。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商品房房价增长从2000年开始显示出过猛的势头,2003年的增长尤为突飞猛进,2004年房价较上年增长14.4%,比同期城镇居民的工资增长率高出0.4个百分点,房价明显增长过快。房价猛涨,给普通工薪阶层带来生活窘迫,使当地房产投资成本升高,甚至带来严重的房地产泡沫。

  从去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以后,全国各地
都作了深入贯彻。最近,有媒体报道了青岛市在积极稳定房价方面所取得的一些成功实践,笔者认为对调控和稳定房价有借鉴学习和推广价值。该市围绕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市民购房负担比较合理的目标,结合青岛市当前房地产价格的实际,提出了有效的调控措施———限价房用地出让。具体做法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销售价格下浮不限,但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限定的合同价格。

  实践证明,青岛市在推出“限价房用地出让”,由最初的叫好不叫座到现在的掌声响起,

开发商经历了对普通
商品房
从认识、理解到吃透、运用的过程。该市在今年3月7日推出10宗土地拍卖,9宗地成交,有的地块遭遇“哄抢”。这表明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日渐成熟。

  笔者认为,“限价房用地出让”有以下几点益处:

  一、通过大力推出普通商品住房,而且采取这种上有封顶、下不保底的明确价格限定,使住房销售价格在土地出让的最初环节上就得到有效的抑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开发商的不合理利润。

  二、在全国房价出现价格上涨过快的情况下,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是地方政府平衡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武器。

  三、既要限制房价,又不能让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时,房价是在合同中限定的,但土地资源又是通过市场化配置,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使土地资产价值得到最大化。

  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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