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要约收购余股预受进展顺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02:29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徐建军 北京报道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计数据,截至5月22日,齐鲁石化(600002)、扬子石化(000866)、中原油气(000956)和石油大明(000406)的余股股东申报出售的余股分别为1007万股、454万股、1085万股和1763万股,占这四家公司余股总数的57%、40%、52%和55%。随着余股收购的顺利进行,中国石化(600028)在这四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已高达99.6%、
根据中国石化之前的公告,在第一个余股收购结算周期内,5月25日是可以申报出售余股的最后一天。而5月26日至5月31日为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结算期间,在此期间内,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不会接受余股出售申报。因此,相关人士提醒,由于余股收购每月结算一次,如果要在5月31日收到现金,余股股东必须在5月23日和25日之间,对所持余股进行出售申报。如果错过第一个余股收购结算周期,即使在6月初预受,也要等到6月底才可以收到公司支付的款项。 另悉,6月份为中国石化余股收购的最后一个结算周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