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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民致函三大基金 请求代投驰宏锌锗增发反对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 03:40 金融投资报

基民致函三大基金请求代投驰宏锌锗增发反对票

  本报讯 本报上周首次报道南京股民梁俐状告驰宏锌锗股改捆绑定向增发侵权案后,目前又获得新的相关消息。5月21日,梁俐已委托律师王曙东致函大成基金公司、华安基金公司,要求基金投驰宏锌锗(资讯 行情 论坛)定向增发的反对票。22日,广发小盘基金的持有人苏州的张先生和上海舒小姐(同时也是驰宏锌锗流通股股东),又委托王曙东律师给广发基金公司董事长马庆泉发律师函,以基金持有人的身份,要求广发基金公司在5月24日驰宏锌锗表决定向增发议案,以及此后的股改分类表决时,就所持广发小盘基金的基金份额所间接
持有的驰宏锌锗股份,代投反对票。

  据受托律师介绍,上述投资者认为,驰宏锌锗定向增发议案将严重侵害中小股东和有关基金持有人合法权益,主要表现为:

  第一,驰宏锌锗将股改与定向增发收购大股东资产“互为前提、同步推进”,人为增加了股改不必要的附加前提,涉嫌逼迫流通股股东接受定向增发的不利条件,违反了股改的有关原则。

  第二,该公司将股改与定向增发牵强捆绑,导致公司股改预案阶段停牌长达两个月,给大涨行情中的流通股股东造成了数以亿计的“机会收益”损失。而与此同时,超期停牌导致公司向控股股东云冶集团的定向增发价格明显偏低,使上市公司的应得募股资金大大减少,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上述两项合计给驰宏锌锗流通股股东造成的利益侵害高达26.95亿元。

  第三,驰宏锌锗拟收购的大股东资产定价的公允性已遭众多投资者的质疑,存在严重高估的隐患。

  由此,他们期望上述基金公司以主要流通股股东的身份,及时阻止驰宏锌锗的侵权行为,并依法呼吁驰宏锌锗的独立董事另外聘请信誉良好的资产评估单位对相关资产重新评估,以防止侵害中小股东及有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事件发生。

  从公开披露的信息看,广发小盘等广发系基金以及大成、华安旗下基金在驰宏锌锗一季度报告中名列十大流通股股东之列,广发系基金共持股近800万,为第一大流通股股东。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理论上,基金代表其持有人行使表决权是否合法,在股改试点之初就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法学界一直没有形成定论。而股改一年来,除个别案例外,绝大多数基金几乎都是无论股改方案优劣,均一律投赞成票,很大程度上使股改中至关重要的分类表决制度的权利制衡作用大打折扣,损害了基金持有人基民的利益。

  据悉,驰宏锌锗的小股东,同时以基金持有人身份用律师函的形式,要求基金代投上市公司议案的反对票,在国内尚属第一案例。此案会否引发基金行使表决权时是否要征求基金持有人意见的讨论,并由此完善相关法律,十分值得关注。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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