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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改得到央视业务支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张有春

  中视传媒(600088)今日刊登股改说明书,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付2.4股股票的对价。

  值得注意的是,中视传媒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对与中视传媒的业务合作作了特别
承诺,即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延长与中视传媒的关于中央一套、八套及十套已有的广告代理权的合同时限至两年;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延长与中视传媒的关于数字高清业务合同的有效时限至两年;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延长与中视传媒的关于设备租赁的合同期限至两年。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对限售期满后的交易出售价格作了承诺,在36个月的限售期期满后24个月内,如果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中视传媒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价格不低于中视传媒董事会公告
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
收盘价算术平均值的105%,即11.2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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