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实行证券交易佣金最低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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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 01:08 中国证券报 | |||||||||
上周末,江苏证券业协会向各营业部会员下发了《江苏市场证券经纪业务自律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业务佣金公约》、《江苏市场证券经纪业务交易佣金最低标准》等几项文件。根据文件内容,江苏市场拟实行证券经纪业务交易佣金最低标准,其中南京地区网上交易、电话、现场交易的最低标准分别为1.8%、2.5%及3%。(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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