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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 由于公司2005年年度分配方案即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已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分配方案实施后的股本结构为依据;

  ●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2.8股;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5月17日;

  ● 复牌日:2006年5月19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自2006年5月19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华胜”,股票代码“600410”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胜天成”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5月11日15: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5月9日至2006年5月11日期间交易日的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于2006年5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1582029股,赞成159998413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反对155375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弃权29859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参加表决的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5082029股,赞成23498413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9%;反对1553757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弃权29859股,占参加表决的流通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执行一定的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由非流通股股东执行的2.8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执行的对价股份总数为873.60万股(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则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执行1,310.40万股股份对价)。在对价执行完成后,公司的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方案实施的内容: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流通股获付2.8股股票。

  3、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除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外,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持有的华胜天成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4、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7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5月19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5月1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华胜”,股票代码“600410”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对象为:2006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社会公众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而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除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有关限售期和减持比例的规定执行外,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华胜天成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2:苏纲、王维航、刘建柱、刘燕京、胡联奎为本公司高管,在其持有的股份限售期满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锁定,直至其离职后六个月方可出售。

  注3:G指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八、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0-11层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82733988

  传真:010-82733666

  电子邮箱:liuxin@teamsun.com.cn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2、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及补充保荐意见;

  3、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5、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10证券简称:华胜天成编号:临2006-020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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