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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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06:18 中国证券报 | |||||||||
各会员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就相关实施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31日发布的
(二)本所暂不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4.4条所述的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接受以上三种市价申报方式的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