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证交所刷新《交易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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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06:18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周松林吴铭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今日发布。新规则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相关的业务细则将另行公布。为实施T+0回转交易制度、差异化涨跌幅、融资融券制度等进一步创新留下了制度接口。
据悉,本次《交易规则》的修订主要依据《证券法》的修订并与之相匹配。新《规则》修订内容主要涉及回转交易、融资融券、涨跌幅限制、大宗交易、一级交易商制度、针对不同需求的差异化交易机制以及对异常交易的停牌和交易监管等。分析人士表示,在新《证券法》取消了“现货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法律限制,扩大了交易活动的范围、种类和方式,赋予了交易所进行交易机制创新和产品创新的更大空间的背景下,新《交易规则》的出台不仅适应了市场的发展,有助于市场的进一步活跃,而且为实施T+0回转交易制度、融资融券制度等进一步的创新留下了制度接口,同时,新《规则》也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所的监管职责,将有助于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和“三公”原则的实现。(下转A02版 《交易规则》全文见A15、A16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