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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证券交易所新规首次引入特别停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02:5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随着“新老划断”的临近,昨天沪深交易所联合制定了《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并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据介绍,新交易规则主要围绕两大变化。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首次引入了差异化的交易机制和明确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的各种情形和相关监管措施,引入特别停牌机制。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改动主要是为日后的T+0回转交易制度、融资融券制度留下了制度接口。

  推行差异化交易

  所谓差异化的交易机制,就是针对不同类型的个股实施不同的交易制度。记者注意到,新的上市规则中在这方面已经有所体现。主要是客户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的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限价委托是指客户委托会员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会员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市价委托是指客户委托会员按市场价格买卖证券。有一些市场分析认为,差异化交易制度将会改变着A股市场当前的板块结构和引导着资金流向。

  引入特别停牌

  此外,在新的上市规则中,交易所被赋予了更多的权利。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因一些特殊情况而出现异常波动的,交易所将对相关证券实施停牌,直至有披露义务的当事人作出公告的当日10:30复牌。特殊情况包括,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大范围监控异常交易

  交易所的另外一个权利表现在对证券交易的监控上,多达13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都在交易所重点监控的范围之内。其中包括,委托、授权同一机构或者同一个人代为从事交易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两个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者频繁进行互为对手方的交易;大量或者频繁进行高买低卖交易;进行与自身公开发布的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相背离的证券交易等。

  交易所方面表示,对于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行为,交易所可以视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或是报请

证监会冻结相关证券账户或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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