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人股东协议》进行修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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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G华能公告编号: 2006-030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人股东协议》进行修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各发起人股东于1994年5月31日签署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协议》(“《发起人股东协议》”)。《发起人股东协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除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华能开发”)以外的其他发起人股东将各自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委托给华能开发行使以及各发起人股东在本公司董事会中的席位事宜。 鉴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依法完成后,本公司原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将依法获得流通权,本公司各发起人股东(包括因股份划转、股份转让等原因持有原发起人股东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享有和承担原发起人股东依据《发起人股东协议》应享有或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的各股东方)于2006年5月12日签署了《关于修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协议》的协议》(“《修改协议》”)。根据该《修改协议》的规定,自《修改协议》签署之日起,删除并终止适用前段所述《发起人股东协议》中有关委托投票和董事会席位的条款。自该日起,本公司各发起人股东将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自行行使其投票权。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