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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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金宇集团 编号:临2006-005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规定,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农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立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元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发出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