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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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编号:2006-2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3股股份;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6年5月16日; 3、复牌日:2006年5月17日,该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4、自2006年5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南糖”,股票代码000911保持不变。 5、自2006年5月18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纳入指数计算。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糖业”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5月10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刊登在2006年5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内容为: 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南宁振宁”)向南宁糖业股改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按照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3.3股的比例送股作为对价安排,以获取其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 非流通股东的承诺事项 1)法定承诺 南宁振宁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额外承诺 A.关于限售期的承诺 南宁振宁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其持有的南宁糖业非流通股份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南宁糖业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B.关于提出分红方案的承诺 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准实施,则南宁振宁承诺将在2006年及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如下利润分配方案并投赞成票:为充分保障社会公众股利益,建议南宁糖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70%,具体分配方式可选择派发现金、派送红股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 2、方案实施的内容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对价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3股股份。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份变更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5月16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5月17日,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5月1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南糖”,股票代码000911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对价安排所获股份不足一股的部分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南宁振宁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其持有的南宁糖业非流通股份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南宁糖业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 南宁市亭洪路48号 邮政编码: 530031 联系电话: 0771-4914317 传真: 0771-4910755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也不变。 九、备查文件 1、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公告; 2、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