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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集琦拖债被判拍卖子公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袁小可

  因长期未偿还300万元的涉诉债务,*ST集琦近日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子公司股权,以此还债。

  2004 年6 月,苏州协和方舟生物医药研发有限公司与*ST集琦签署了《借款协议》
,由协和公司向*ST集琦借出600万元。双方合同约定,*ST集琦应于2004年7月6日前将上述借款全部归还,逾期一个月后*ST集琦将以持有的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48%股权抵偿给协和公司。协议签订后,*ST集琦却至今尚欠协和公司本金300万元及利息。协和公司一纸诉状告至苏州市中级法院,请求判令*ST集琦归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及相应利息。

  然而,颇具戏剧性的是,这份被双方执行了近一年的借款协议,却被法院以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为由,判定为无效合同。但法院还判决*ST集琦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协和公司299.6106 万元及相应利息。

  但*ST集琦还是一直未按照法院判决书归还剩余借款,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4月25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查封*ST集琦所持有的北海集琦方舟基因药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依法拍卖上述股权,以拍卖款抵偿债权人债权。从2005年7月25日收到判决书后一直未提出上诉的*ST集琦,直到这时才发现“大事不妙”。

  *ST集琦已表示,公司目前正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以期能够以其它方式解决这笔300万的借款问题,以摆脱此次股权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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