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震集团(600711)被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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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 15:58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牛洪军 在近日上市公司股票涨停一片的情况下,雄震集团(600711)却已连续三日达到跌幅限制。公司今日公告,因担保贷款不能按期归还,公司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承担1965万元的连带清偿责任。
雄震集团介绍,该诉讼是因参股49%的深圳市雄震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红荔路支行签定的1900万元银行贷款到期后未能归还引起。由此,光大银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深圳雄震作为第一被告,担保方公司及深圳万基药业有限公司分别列为第二、第三被告。 近日,雄震集团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深圳雄震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光大银行借款本金1870万元及利息95万元;公司及深圳万基药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代偿后,有权向深圳雄震追偿;案件受理费108765.51元、诉前财产保全费人民币98520元,均由深圳雄震负担。 雄震集团今年1月10日曾披露,公司参股49%的深圳雄震因管理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离开,并创立竞争公司,经营业务日渐萎缩,银行贷款已全部逾期。现各贷款银行已纷纷采取法律措施,进行诉讼,并冻结了深圳雄震银行账户,查封资产,已严重影响到该公司的正常生产。深圳雄震大股东及该公司经营班子正积极与有关银行和债权方沟通,尽量取得相关债权人的谅解和配合,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值得关注的是,雄震集团共为深圳雄震贷款提供担保6145万元,均负有连带责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